| 一连几天,我都在为布置这房间忙碌。 我喜欢把房间布置得很舒服,地上铺了卡通泡沫地板,买了电脑桌,又在二手市场买了一台旧电脑,厨房里的橱具也都买了回来。有了这些橱具,如烟来看我的时候,就可以吃到我做的饭菜了。 如烟打过电话来,说这两天她妈妈带着她到处去玩。而无论她去哪里,她妈妈都陪着她。这让我觉得她妈妈其实是在监视她。 “我告诉妈妈了,说你也来深圳发展。”如烟在电话里说。 “哦?她什么反应?”我问。 “她说让你有空到家里来吃饭呢。” “嘿!这老狐狸挺会做戏的,明明心里不喜欢我,还要装出一副通情达理的样子来。”自从如烟告诉我说她家里人不喜欢我之后,我原来仅存着的对她家人的好感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。 “你又说我妈是老狐狸了!挂电话了,不理你!”她向来都是这样,一句话让她不舒服,她就把电话挂了。 但我觉得她妈妈真的是个老狐狸,表面上和我谈笑风生和蔼可亲,好像很支持我跟如烟在一起,但背后却提醒如烟说我这样的男人信不过。 更可气的是,当如烟问她妈妈我有什么地方信不过的时候,她妈妈居然说:“反正就是觉得他不可信。” 我不知道搞娱乐的人是不是都会给人一种信不过的感觉,但我猜她妈妈之所以说我信不过,可能就这原因了。 圈外的人都觉得娱乐圈的人生活多姿多彩,而从事娱乐工作的人更是感情丰富,喜欢到处留情。但我觉得这个看法用在我身上并不合适,演艺也是一个事业,和人的本质好像没多大关系。捂心自问,我应该算是比较专一的男人,不然的话,同居五年,我不可能还是那么爱如烟的。要玩,五年时间什么都玩够了。 其实,说到底,在娱乐圈混确实不是好事,特别是女孩子。像如烟,十七岁就出来做舞蹈了,混了这么多年,又得到了什么?唯一的收获,就是把我的心抓住了罢。 我确实是被她抓住了,有时候我在问自己,我爱她什么?容貌?身材?青春?可爱?还是爱她的任性?还是我已经从最初的爱转变成了习惯?这些问题,我连自己都回答不出来,我只知道我喜欢跟她在一起,喜欢抱着她,除了她,好像再也没有什么女人能让我提起兴趣。 我知道这是爱,因为除了如烟,我甚至不愿意多看别的女人一眼。我所做的一切,好像都是为了她,包括我放弃之前的事业来深圳发展。 我真的是放弃了,因为她妈妈不希望她嫁一个在娱乐圈里混的男人,所以我决定不再做吉他手。之前在舞台打滚了这么多年,我确实也累了,就算没弹累,也看累了。灯红酒绿莺歌燕舞的日子,看起来潇洒,想起来却恶心。装疯卖傻嬉笑怒骂的人生,有时候会让自己分不清台上台下哪一个才是自己。 幸好,除了弹琴,我还有另一个爱好,就是写作,从小我就喜欢看书,五花八门的书我都看,看多了,就有写的欲望,也曾在一些杂志上发表过几块豆腐干。看着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,那种满足感甚至比在舞台上得到观众的掌声还要来得舒服。 更重要的是稿费让我挺满意的。既然放弃了吉他,我就打算往写作方面发展了。 所谓来深圳发展,其实就是到深圳租个房子,然后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小说罢了。 我的想法,如烟却不是很赞成,她觉得写小说是件很难的事:“写作当成爱好是可以的,但要靠写作发财,似乎太渺茫了!” 我不觉得是这样,我觉得只要我的文字有读者,有出版社愿意出版,写作甚至比弹吉他赚钱。 如烟还是不赞成:“大部分作家都是没成名之前就已经饿死了。” |